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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平等教育宣導(4月20日性別平等教育日)

【法規與宣導】校園性別事件定義與防治 - 學務處
知法守法 ‧ 尊重彼此

校園性別事件定義 與防治宣導資源

依據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,了解校園性別事件的定義是營造友善校園的第一步。本專區提供法規說明、防治指引與宣導影片,邀您共同守護校園安全。

校園性別事件定義

構成要件: 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、教師、職員、工友或學生,他方為學生,並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者。

一、性侵害

指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》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。

二、性騷擾

符合下列情形之一,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:

  1.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,從事不受歡迎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言詞或行為,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、學習、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。
  2. 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,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、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。

三、性霸凌

指透過語言、肢體或其他暴力,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、性別特質、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、攻擊或威脅之行為,且非屬性騷擾者。

防治指引與宣導資料

教育部性平宣導影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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