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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98學年度上學期第一次會議 會議紀錄

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
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會議記錄
 
 
一、時間:98年10月7日12:10-13:20
、地點:校史室
三、主席:林天祐主委
四、出席者:
出席:楊瑞智委員、歐遠帆委員、詹偉佳委員、林繼斌委員、陳滄海委員、高光義委員、王懋雯委員、危芷芬委員、郭美滿委員、洪清松委員、徐美慧委員、林慈委員、游佳臻委員
    請假:簡美霞委員
列席:林佩蓉主任、莊淑雯組員
五、報告事項:
    (一)主席報告
    (二)業務單位報告
         1、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會議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
2、97學年度第2學期秘書組工作報告
(詳見會議資料)
六、提案:
提案人:學輔中心
案由一:9月24日受理本校研究生提出之校園性騷擾申訴案,有關受理結果請討論。
說明:1.依據本校「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」受理此案,提交性平委員會討論,申訴書請詳見附件一,但為保護雙方,有關足可辨認身分之資訊皆予以保密,只提供調查委員知悉。
2.有關相關處理流程與程序請詳見附件二
決議: 1.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工作
       2.由3位調查委員組成,1位校內委員為陳滄海主任,外聘委員優先順序為:黃碧芬律師、陳莉榛主任、羅燦煐老師、陳惠馨院長、黃囇莉老師、遞補方式為,法律專長者若不能擔任委員,則由法律專長相關老師遞補
七、委員建議:
高光義老師:在申訴調查處理期間,是否要採取作為以為保護或防範?例如是宣導或者是性騷擾防治觀念教育。
其他委員回應:在尚未調查確立前如果就針對該所做宣導可能反而更引起注意,且對當事人也不近公平,因此應以普遍性的宣導方式做性平教育以及性騷擾防治宣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