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115年受理學生提案
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
受理學生個人及團體提案公告
📢 115年受理時間及說明
本次受理以「送達教育部時間」計算,截止日期如下:
- 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:115年3月16日(星期一)
- 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日:115年9月15日(星期二)
提案類別與應備文件
👤 學生個人提案
適用於具學生身分之個人提案者。
應檢附文件:
- 填寫完整之提案單
-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文件(需加註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個人提案使用」)
👥 學生團體提案
適用於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代表提案。
應檢附文件:
- 填寫完整之提案單
- 組織章程(以利確認提案資格)
收件地址與方式
請依據您的學校層級,將提案單及相關附件函送至下列地址:
🏫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含國小、國中、高中職)
收件單位: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地址: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
地址: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
🎓 大專校院
收件單位:教育部
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72號6樓
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72號6樓
注意事項
- 提案主題應為「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題」。
- 若同一案由已向學校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並由學校受理者,不得重複向本部提案。
- 學生可個人提案,或將提案單請交由該校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,由該組織代表提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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