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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宣導文宣

我的身體我作主 - 性別平等教育宣導
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
我的身體 我作主

為自己發聲,找到支持自己的力量

🔍 認識四種不當行為

😣

性騷擾

面對不受歡迎與「性」或「性別」有關的言行舉止,讓人感到不舒服、不自在、噁心或生氣,甚至影響到學習表現。

🛑

性侵害

未經同意親吻、碰觸他人的性特徵(如胸部、性器官),或用任何物品進入他人性器官,皆屬於性侵害犯罪行為。

📢

性霸凌

針對他人的性別特徵、性別氣質(喜好或行為)、性傾向或性別認同,進行嘲笑、欺負或攻擊的霸凌行為。

👨‍🏫

違反專業倫理

老師應遵守師生分際,不應私下單獨約會、頻繁聯絡、發展私密情感關係(師生戀)或給予個別化特殊對待。

⚠️ 注意!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

網路傳播無遠弗屆且沒有下架期限,造成的傷害比現實更恐怖!

  • ❌ 未經同意,將同學的私密照片傳給別人看。
  • ❌ 在網路上嘲笑他人的性別特質或性別認同。
  • ❌ 偷拍他人如廁或裙底風光並散布。

🤔 遇到這些情況怎麼辦?

老師傳 IG 想單獨請我吃飯、看電影?
老師對同學應一視同仁。師生互動應限於教學與輔導,不應發展私下單獨親密的互動關係。遇到這種情況應懂得拒絕並尋求協助。
同學對我開黃腔或評論身材,覺得很不舒服?
這就是「性騷擾」!即使對方覺得只是開玩笑,但只要讓你感到不舒服,你就有權利說不,並向師長反應。
發現有人在廁所偷拍?
偷拍涉及刑法,是違法行為!請立即離開現場保護自己,並告知信任的師長或報警處理。

🆘 如果遇到不舒服的事...

請勇敢求助,我們都會陪伴你!

1. 找信任師長
2. 向學務處申請調查
3. 輔導室諮詢

📥 宣導資源下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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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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